原标题: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新政
我市今秋起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
近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并就政策进行相关解读。我市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将逐步实施学前教育阶段免保教费政策。
此项政策覆盖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中处于学前一年阶段的在园儿童。在公办幼儿园,将按现行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全额免除;民办幼儿园则参照同类型公办园的收费标准进行减免,高出部分可由幼儿园按规定继续收取。举例来说,如某三星级民办园每月保育教育费为1000元,而同级公办园为700元,则家长只需缴纳300元差额。除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外的其他儿童,继续按照保育教育费标准有关政策规定收取。
除保育教育费外,公办、民办幼儿园住宿费、伙食费和杂费(经批准的代收费)等仍按相关规定收取,但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为名,在保育教育费外向幼儿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为确保政策落地过程中幼儿园运转不受影响,财政部门将根据免保教费在园人数和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对幼儿园收入减少部分予以补助。同时,严格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民办园使用教育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实现统一收费和透明管理。
此外,全市现行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及普惠性幼儿园生运行补助政策均保持不变,不因新政策实施而削减原有财政投入。家长可通过园区收费公示板、幼儿园组织的政策解读家长会等渠道,详细了解具体减免标准和执行方式。(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叶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