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观念,东乌旗人民法院副院长牧仁高娃同志走进东乌旗第一中学,以《平安骑行,“电”亮青春》为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交通安全法治课,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信仰,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讲座上,牧仁高娃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骑行年龄要求”“乘车规范”“紧急避险”三个内容,通过生动具体的司法实践案例,以案释法,循序渐进地为同学们开展普法,进一步提升了同学们自我保护能力,为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了保障。
通过此次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就像一场‘及时雨’,把我们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彻底刷新了,它不仅让我们明白不能违规骑电动车,更教会我们用法律和知识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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