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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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提出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实施全员育心制度、建设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系统等多项措施,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当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心理健康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这十条具体措施系针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突出问题和阶段性特点,以“小切口”为突破而制定。在缓解学业考试焦虑方面,《十条措施》明确提出五条措施,包括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严控作业总量,严禁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鼓励设立“无作业日”,从源头上减轻日常压力; 规范考试管理,减少测试频次,合理控制难度,明确禁止按考试成绩排名,减少竞争焦虑;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严控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推进中考改革,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探索均衡派位,缓解升学压力;加强课程与实践教育,每月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心理韧性和应对能力。
围绕运动不够、睡眠不足、网络沉迷等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产生影响的突出问题,《十条措施》强调注重身心协同发展,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全面落实“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2小时”,推行“能出汗”的体育课,普及全员体育竞赛,延长课间活动时间,通过体育锻炼释放压力、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保障充足睡眠,科学安排作息,严禁挤占睡眠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学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将睡眠纳入健康监测与教育评价体系。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加强网络素养教育,规范中小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管理,严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会同有关部门压实网站平台监管责任,净化网络环境,减少不良信息对学生的心理侵蚀。
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单亲家庭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是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工作的重点。《十条措施》要求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在开学、考试、升学等关键节点加强心理辅导和情感关怀。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访,常态化家校沟通,深化“爱心妈妈”等结对帮扶行动。改善寄宿制学校条件,提升生活教师关爱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
在加强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方面,《十条措施》提出建设国家及地方心理健康监测预警系统,每年开展1次监测,规范学校心理测评,推进完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预警、干预处置机制和分级响应。推进“全员育心”,学校配齐心理教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强化教师培训,构建班主任、心理教师、精神科医师三级服务梯队。优化校园环境,开展“护苗行动”,建设温馨班级、宿舍,发展各类社团,发挥朋辈互助作用,同时加强教师心理关怀。
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港湾。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十条措施》对此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推进学校持续加强“教联体”建设,强化家校协同,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将心理健康作为必讲内容。加强学生发展情况跟踪分析,定期向家长反馈,帮助家长及时掌握情况,共同做好关心关爱。会同妇联、关工委等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普遍开展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家长心理健康素养。
此外,《十条措施》还明确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卫生健康、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提供专业支持和资源保障,依托有关单位全覆盖建设市县中小学心理辅导中心,构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用好心理援助热线,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