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由研究生院和民商经济法学院主办的蓟门私法青年学术沙龙第三期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1029教室成功举行。本次沙龙为闭门会议,共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师生参与,旨在提升博士生学术素养与写作能力、推动高水平法学人才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法研究所所长易军为沙龙致辞。易老师阐述了提升研究能力的四项核心路径:一是重视广泛阅读与系统性的论文写作训练,强调优秀成果源于反复修改与总结;二是善用学术沙龙、论坛等交流平台,在汇报与评议中打磨论文质量;三是强调选题的新颖性与学术价值是关键竞争力,高质量的选题能显著提升发表可能;四是鼓励青年学者树立长远学术目标,追求理论创新与成果的持久影响力。

在论文评议环节,各评议人就三篇博士生论文开展交流研讨
在评议清华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林婉婷的《离婚财产协议对债权人撤销权规则的参照适用》一文时,各位师友从多维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夏江皓指出,文章对相似性判断的理解存在偏差,并就有偿与无偿、相对人恶意等具体判断标准提供了细致分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李昶就撤销权行使部分提供了德国法文献支持与修改方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冲认为,文章对家庭与市场的二分法过于绝对,忽视了离婚财产协议正处在此二者的交叉地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张弘毅指出,运用重大误解规则处理夫妻内部平衡问题在教义学上值得商榷,建议可从不可分性角度另寻论证路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朱诚浩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生戴卓雅则分别从参照适用的方法论统一性,以及文章结构与权利和解概念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
在评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朱诚浩的《论单方施加之物上费用的返还模式》一文时,与会者提出了多维度修改意见。李昶老师与张弘毅博士共同指出,引言部分过于简略,未能凸显核心问题,建议重写并强调无因管理模式相较于不当得利的优势。清华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胡逸群建议压缩比较法篇幅、修正强迫得利论述中的错误,并批评了若干细节问题。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范雨洋认为无因管理的论证深度不足,并对方法论提出质疑。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石剑桥则提醒,不应全然否定独立不当得利制度的当代价值。
在评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姚美呈的《论瑕疵继续性合同的回溯清算》一文时,多位师友提出了深入见解。李昶老师就论文方案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与作者进行了探讨,并对标题与结构提出了重要建议。张弘毅博士则就作者对其在首期沙龙中所提建议的疑问,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与说明。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张瑜对论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评议,逐页提出了细致的商榷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元嘉铄结合司法实践,指出了文章对部分继续性合同类型的理解偏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陈海鑫则建议,应关注商法语境下(如股东协议)继续性合同的特殊性。

蓟门私法青年学术沙龙是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与民商经济法学院共同指导下,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组织运行的学术交流平台,旨在通过论文评议与学术研讨,提升研究生的学术写作与研究能力,致力于营造严谨、开放、互助的学术氛围,推动民商法等私法领域青年学子的学术成长,促进高水平法学人才的培养。
编辑:陈瑕
审核:宋欣、马婕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