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1月5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公布了《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明确,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是指落户在同一户口簿下的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和考生户籍均不在陕西,或迁入陕西不满3年的考生。
新公布的“实施细则”明确: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是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三是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陕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陕西省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四是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且所持陕西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五是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且在陕西省养老保险关系未终止。
同时明确,在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往届生,除满足上述第三条外,自毕业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仍须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在陕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随迁子女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习期间,将户口迁入陕西的,迁入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在陕满3年,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时间,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持居住证为同一人)取得陕西户籍的时间相加满3年(两者若存在时间重叠,叠加时段仅计算1次),同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同一人)取得陕西户籍时间相加满3年(两者若存在时间重叠,叠加时段仅计算1次,往届生还须满足第四条要求),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
实施细则还就随迁子女在陕报考高考资格审查及相关组织管理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在陕西省参加高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学校在高一新生入学时要开展政策宣讲,通过采取随迁子女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随迁子女和家长熟知相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在陕西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原户籍省份参加高考报名。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