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如何申请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中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并及时向报名所在市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组织机构提出书面信息修改申请,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并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考生需现场提交: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曾用名及现用名下的笔(面)试成绩查询截图(现用名下无成绩的,只提供曾用名下成绩截图)。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请: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请考生提前进行申请,以免影响当次报名。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上半年报名于4月17日开始,下半年于11月6日开始。我省各市级考试机构集中现场受理考生信息变更工作时间为:上半年4月7日-11日,下半年10月27日-31日。在集中受理时间及之前申请信息修改并经市级考试机构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在当次面试报名前完成修改,可参加当次面试报名。其他时间请考生根据各市级考试机构公布的电话提前联系,按照各市考试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下次面试报名前完成修改。请考生务必及时申请个人信息变更,若因信息变更申请延迟,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资格认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进行个人信息变更的,考试机构不再受理。考生应按照省级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