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五月底了
厚厚这里温馨提示大家
切忌只听课不刷题
过儿们要记得同步进行
厚厚今天分享点"秘诀"
让过儿们化身火眼金睛
一眼就识破题目的套路
让你哪怕不会也能蒙对
当然啦平时训练中不要蒙
等到真正考试的时候实在不会再用这招~
01
刑法
1.无中生有:命题人可能会添加法条中没有的内容,尤其是通过加入绝对化的限定修饰词,如“任何”、“一定”、“均”等,来增加迷惑性。
2.以偏概全:题目可能以部分代替整体,或用一种情形代替所有情形,忽略特殊性。
3.混淆罪名:尤其像“盗窃”和“诈骗”,“贪污”和“职务侵占”之类在细节上诱区别的罪名(盗窃和诈骗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处分权,贪污和职务侵占的区别在于犯罪的主体)。
“秒杀小技巧”
1.同词同义的表达99%都错的:如题目说某个词A罪中这么解释,在B罪中应当作一样的解释。这类表述绝大部分都是错的。
2.出现以下三个“不”的表述,基本都是对的:不排除、不妨碍、不影响。比如题目表述在A罪中伪造这么解释,但不影响在B罪中作不同的理解。这种表述是比较稳妥,一般都没错。

02
刑事诉讼法
1.张冠李戴:用相关的知识点或接近的制度做干扰,如将“羁押后”的程序与“拘留后”的程序混淆。
2.混淆程序:刑诉法是一门程序法,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案件中的处理程序可能完全会不一样,考试中经常把相似的内容放在一起考查,如自诉案件的二审反诉和刑附民案件的反诉。
3.细节陷阱:刑诉法最喜欢考“可以”和“应当”的区分。
“秒杀小技巧”
刑诉法的秒杀小技巧当然是向老师的“刑诉口诀”了,随便上一句就能秒杀一类题目!
问:刑诉法哪些情形下应当主动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答:批捕未成年、审查起诉中、二审不开庭、死刑上抗案、认罪又认罚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 厚大法考APP里的 【小白专区】里面给大家准备了各科老师的专属资料, 过儿们下载app即可免费领取,流程放下面啦?
03
民法/民诉法
1.混淆法律关系:民法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多样,经常会把诸如合同法律关系和侵权法律关系等放在一起考查;
2.理解偏差:对于某些概念或制度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如善意取得、表见代理等,必须准确理解各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3.混淆程序:民诉法“再审”和“第三人撤销之诉”都是针对生效裁判的一种救济程序,但在目的和效果上有很大不同,切记不要混淆。
“秒杀小技巧”
1.善意取得的前提一定是“无权处分”,有权处分不谈善意取得;
2.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再审均属于纠错程序,只能择一主张。

04
理论法
理论法的最大特点就是知识点太太太多了,比如一些专有名词,宪法学中各个机关的权利等等。所以对于理论法而言,最具性价比的策略当然还是掌握一些“秒杀”的记忆口诀啦。
“秒杀小技巧”
1.法治思想的“一厦五柱三要义”:
(1)一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五柱: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3)三要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宪法相关:
(1)宪法修正案的程序:常委五一提修宪,通过只要三两天(宪法修正案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宪法修正案表决——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2)88爱发财(1988宪法修正内容:①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②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3)三舅四变两必须(1993宪法修正内容:
①增加规定“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②建设目标从“高度文明、高度民主”修改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③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④“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⑤“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
⑥把“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⑦县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变为5年)

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不过最保险的还是学扎实
所以过儿们一定要加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