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财政厅发布进一步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具体安排?
01
继续教育形式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参与形式主要包括网络教育、面授教育以及符合规定的视同参加继续教育情形。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所获学分可累计计算。
(一)网络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在首页中选择“继续教育”栏目,即可开始在线学习。
(二)面授教育
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单位组织面授教育培训,应由财政部门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创建用户。
(三)视同继续教育
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一科,通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参加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及贵州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由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同年度学分申请,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2026年度发生的视同继续教育事项,应于2027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02
继续教育时间
贵州省每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员需在周期内完成报名缴费及学习。请学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规定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补学近5年(2021年-2025年)的继续教育课程。
03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热点五个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