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局局属幼儿园2026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7月13日9:0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资格审查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三)“限应届毕业生”岗位,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及档案存放证明。
(四)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个人相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工资流水及聘用合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21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2023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且2026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八)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九)应提交的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即退,复印件留档)。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二)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查。
(三)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局劳动人事处
2026年7月9日
丨来源:局劳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