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是无数普通人改变命运最公平的通道。
可江苏师范大学一名副教授的陈年旧事曝光之后,在网上掀起巨大争论。十八年前依靠伪造学籍、空挂档案跨省参加高考,违规事实已经官方查实,本科文凭遭到撤销,但是硕士、博士学位完整保留,当事人至今依旧在高校担任副教授正常上课。
结果不仅没被“锤死”,反而引来一帮网友喊冤,说人家是凭真本事考的,不该罚。这就好比说,一个小偷靠伪造证件进了金库,拿走了金条,最后大家说“他没偷,是他力气大搬走的”,这逻辑,是不是有点荒?

事情要追溯到 2008 年。宋某某原籍山东,为了借助省份之间分数线差异,谋求更好的升学机会,通过伪造户籍信息,在陕西瑞泉中学办理学籍。让人关键一点是,他从来没有到这所学校就读,纯粹是空挂学籍,依靠虚假手续取得陕西高考资格,顺利参加考试,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录取。进入大学之后,他一路深造,继续在本校读完硕士和博士。2019 年博士毕业,成功入职江苏师范大学生命学院,逐步晋升为副教授。
原本尘封多年的往事,随着群众实名举报浮出水面。2021 年,学校收到举报立刻开展核查,确认高考学籍造假属实,随后对宋某某作出处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下调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岗位晋级资格。到 2024 年,陕西省教育厅完成最终调查,证实宋某某没有在陕西中学实际就读,属于典型利用虚假材料骗取高考资格,正式发函要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撤销其本科学历。如今在学信网上,他的本科学历信息已经标注 “已撤销”。

事情处理到这里,看似尘埃落定,可网友的疑问接踵而至:既然本科入学资格是造假得来,相当于求学之路的起点存在严重问题,为什么硕士、博士学位不会一并取消,还能够继续留在大学任教?
这里就涉及很多人不了解的学历分段审查规则。按照现行相关法规,本科、硕士、博士属于相互独立的培养阶段,追责只针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段。宋某某所有造假行为集中在高考报名、本科录取环节。当年报考研究生时,他手里的本科毕业证具备合法效力,考研、读博期间的考试、课程、论文答辩,相关部门调查之后没有发现学术造假、考试舞弊等问题。简单来说,现有法律条文没有 “前置学历违规,后续所有学历全部作废” 的规定,监管部门没有依据撤销他的硕博学位。

规则层面能够解释处置方式,却很难平息大众心中的争议。网络上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不少网友认为,高考移民抢占了陕西本地考生的录取名额,破坏高考公平。如果没有当年虚假换来的本科录取通知书,根本没有资格继续读研深造。源头存在诚信污点,如今身为高校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很难给学生树立良好榜样。仅仅撤销本科,保留最高学历和教职,容易形成不良示范,降低违规成本。
也有一部分人持不同看法。他们表示,高考违规应当承担对应的后果,撤销本科学历已经是相应惩戒。十几年的硕博学习、科研成果都是依靠自身努力取得,不能因为多年前的一次错误,全盘否定之后所有付出。人难免犯错,在已经接受处罚的前提下,不必一竿子打死,完全剥夺工作机会。

大家争执的核心,本质是规则条文和大众心中朴素公平感出现分歧。很多普通家长、考生看得很明白,各省招生名额、录取分数线单独划定,高考移民最大的危害,就是挤压当地考生的升学机会。千千万万学子寒窗苦读,拼的就是统一的竞争规则,一旦有人钻制度漏洞走捷径,所有人努力的天平就会倾斜。这些年,各地持续加大力度清查空挂学籍、异地高考,目的就是守住高考公平这条底线。
高校教师不同于普通职业,师德是任职的首要标准。老师在课堂上传授诚信、守法的道理,如果自身早年存在学历造假记录,难免让人心生质疑。这件事也抛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面对多年前的高考违规,如何平衡惩戒力度与个人发展,怎样划定更加清晰的处置标准,才能既守住教育公平,又兼顾法理人情。

时至今日,事件依旧没有平息。这件事也给所有考生和家长敲响警钟,不要想方设法触碰高考政策红线。依靠造假换来的升学机会看似捷径,隐患会长期伴随人生,一旦被查实,多年付出可能付诸东流。
规则需要不断完善,公平值得所有人守护。无论拥有多高的学历,诚信永远是立身之本。想要获得社会认可,首先要做到行有所止,守住不能逾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