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金融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涵盖信贷支持、融资模式创新、财税激励及地方特色机制等:
一、政策性金融支持
- 优惠贷款与长期信贷
- 低息与长期限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最长30年贷款期,利率对标同业最优水平,并设置宽限期(如还本宽限期弹性设置,宽限期内仅付息)。例如,广东省对全域整治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最快两周内完成授信审批。
- 专项信贷额度:农发行广东省分行安排3000亿元中长期信贷额度专项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融资模式创新
- PPP模式与基金合作: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与政府合作,设立生态修复基金,政府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合理回报。
- EOD(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将生态修复与产业开发捆绑,利用土地指标交易、碳汇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例如,安徽马鞍山通过“矿山治理+文旅融合”实现收益平衡。
二、财税优惠政策
- 税收减免
- 资源税与所得税优惠:对参与企业减免资源税(如衰竭期矿山减征)、所得税(如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按15%税率征收)。
- 增值税优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光伏发电等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奖补机制
- 项目绩效奖励:如广西对集中连片修复达标的项目主体授予“自治区示范项目”,最高奖补1500万元;宁波对五星级生态修复项目奖励500万元。
- 指标交易收益分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益的20%-30%用于奖补社会资本。
三、市场化融资工具
- 绿色金融产品
- 碳汇交易支持:修复产生的碳汇可参与交易,如广西允许生态修复主体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交易。
- 生态债券发行:鼓励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等,专项用于生态修复项目。
- 资产证券化与REITs
- 基础设施REITs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修复项目(如污水处理厂、生态公园)发行REITs,盘活存量资产。
四、地方特色金融支持
- 区域差异化政策
- 广东“百千万工程”:对农用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分档奖补,最高3000万元,并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宁夏“生态修复+产业融合”:对矿山修复后发展旅游、康养等产业的项目,提供用地指标优先流转和财政倾斜。
- 宁波“星级评定”机制:按项目成效分五星级至三星级,分别给予500万至300万元奖励,强化示范效应。
- 灵活审批与资源利用
- 土石料利用:施工中产生的剩余土石料可无偿用于本项目,降低修复成本。
- 用地指标灵活调配:如浙江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全省调剂,收益反哺农村发展。
五、风险分担与保障机制
- 政府兜底与风险补偿
- 财政资金托底:部分地区设立生态修复风险补偿基金,对社会资本因政策调整等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 合规性保障:明确禁止借生态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严禁突破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 技术支持与信息平台
- 数字化监管:利用卫星遥感、区块链等技术实现资金使用透明化,如广东建立“海易兑平台”全流程线上管理。
- 专业服务支持:政府联合金融机构提供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等“一对一”辅导。
六、典型案例
- 广东“农地+”项目:通过政策性银行提供30年期低息贷款,支持耕地集中整治和农用地流转,配套碳汇交易收益反哺。
- 广西“镇北堡模式”:利用矿山修复后的土地发展葡萄酒产业,通过土地增值收益和旅游开发实现社会资本回报。
- 宁波“星级评定”:对生态修复项目分档奖励,五星级项目获500万元财政补贴,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总结
金融扶持政策通过“信贷优惠+财税激励+市场化工具+地方创新”的组合拳,降低社会资本参与门槛与风险,提升长期投资信心。核心在于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市场化机制,同时强化政策协同与监管保障,确保生态修复与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