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车没见到就催着交尾款,小米汽车为啥这么着急?
创始人
2025-08-06 18: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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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图纸卖楼”、“地基收钱”的期房销售模式,让无数购房者深陷烂尾楼风险,苦不堪言。随着监管重拳出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逐步完善,“期房”乱象得到一定遏制。

然而,令人错愕的是,在另一个关乎数十万资金和出行安全的消费领域——汽车市场,一种更令人不安的“期车”模式却悄然兴起。

据新浪财经等多家媒体报道,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购买小米汽车交付定金后,被销售要求提前支付尾款,否则面临订单取消、定金不退的风险。从不缺乏话题的小米汽车,因“车未下线、尾款先催”的操作,将这种模式推上了风口浪尖,引发车主群体强烈反弹和舆论热议。

车主遭遇合同“罗生门”

“我的车显示还有22周才能下线,催款通知却像最后通牒一样来了。”“还没摸到车,先把尾款给交了,出了问题怎么办?”“自家的小米APP明明显示交付周期还很长,销售却催得比谁都急。”通过翻阅短视频平台及社交媒体可以发现,小米汽车被曝要求用户提前支付尾款,否则暂停生产一事并非空穴来风。

带着众多用户的困惑和不满,笔者拨通了小米汽车400客服电话。客服表示,小米汽车APP的相关页面有小米汽车购车协议,协议中在余款支付这一项有明确写明支付事项,交付顾问会综合根据工厂的通知以及相关信息,给客户发送付款通知。因此,可能存在车辆尚未下线就需交付尾款的情况。

小米汽车400客服特别强调的“可能”二字,在此语境下显得格外微妙——它既像一种推脱责任的话术,又恰恰揭示了这种操作的非必然性与强制性,暗示了小米在流程设计上的主动选择空间。

当笔者进一步追问这种“未见车先付全款”模式的合理性,尤其是在消费者承担巨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客服的解释显得有些苍白:“由于部分车型的等待周期确实会比较长,提前支付尾款主要是为了最终确认用户的提车意向,锁定车辆。如果后续不要这辆车的话,除了定金之外的尾款,是可以进行退还的。

这个“除了定金之外”的关键限定,意味着消费者一旦在漫长的等待中因任何原因改变主意,或者对最终到手的车辆不满意,其预付的、通常金额不菲的定金将血本无归。这无疑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沉没成本和决策压力。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小米汽车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小米SU7答网友问(第三十四集)》中曾明确表示“支持验车后付尾款”。合同条款与实际操作的严重背离,无疑让消费者陷入困惑与被动:纸面承诺的“验车权”在强势的付款通知和严苛的违约条款面前,形同虚设。用户仿佛签下了一份“霸王条款”:钱先到位,车?请耐心等待,风险自担。

行业惯例VS小米“创新”

小米的尾款支付模式是行业惯例吗?带着疑问,笔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多家头部新能源品牌在郑州的门店。

以雷军在发布会上致敬的特斯拉为例,笔者电话询问了郑州中原特斯拉中心,其给出的回复是可以先象征性支付一万元,等到提车时看完车再支付剩余款项即可。

紧接着,笔者又通过电话咨询了鸿蒙智行、理想、小鹏、蔚来、零跑等几家头部新势力在郑州的门店,除了该鸿蒙智行门店回复车辆进入排产,4S店拉VIP群组后就该付尾款外,剩下的理想、小鹏、蔚来和零跑这四家门店皆表示车子到店后通知客户提车时才需交付尾款。

由此来看,除了小米汽车,以及笔者咨询的这家鸿蒙智行门店外,基本上行业有着清晰的共识,那就是汽车作为大宗耐用消费品,且涉及安全,消费者在支付大额尾款前拥有“验明正身”的权利。这不仅是服务体验的差异,更是对消费者资金安全和交易公平性的基本保障。钱在用户手里,支付与否的决定权在验车之后,这构筑了交易信任的基石。

反观不少小米用户反馈的遭遇,则处于一种“倒挂”的弱势地位:车辆尚在“云端”(生产计划中),用户就被要求在极短时间内支付全额尾款,这种模式将巨大的资金占用风险和交付不确定性,近乎完全转嫁给了消费者。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假设小米SU7当前稳定的月有效订单量在3万台左右,如果其中有一半的用户(1.5万台)被要求提前支付尾款,按照其相对主流的配置平均车价约12万元计算,这意味着小米汽车可以提前锁定高达18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流。

毋庸置疑,这笔巨额资金对于任何企业都非小数,对于正处于产能疯狂爬坡期和研发、供应链、渠道建设持续巨额投入期的小米汽车而言,更是犹如雪中送炭。让用户的资金提前“站岗”,本质上等同于获得了一笔大规模、低成本(甚至无息)的短期融资。这极大地缓解了公司的运营资金压力,优化了现金流状况。

然而,硬币的另一面是消费者的代价:用户提前数月支付全款,损失了这笔资金在此期间可能产生的利息收益(机会成本),更承担了车辆在“空档期”可能出现的生产延期、配置变更、乃至(极小概率但存在的)交付前意外等风险。

律师直指三大法律硬伤

这种将风险近乎完全抛给消费者的操作模式,在法律框架下能否站得住脚?全国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朱艳春律师认为,小米汽车关于尾款支付的条款,在法律层面有不少值得推敲的地方。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需遵循公平原则确定权利义务,并以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小米汽车关于尾款支付的条款,由其预先拟定,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无法就此协商,符合格式条款的法定特征。若小米汽车未就该条款向消费者履行充分的提示或说明义务,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明确,格式条款若存在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应属无效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时,需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小米汽车依据格式条款,要求消费者7日内支付尾款,逾期则取消订单且不退还定金,该约定和行为实质上可能加重消费者的付款义务,同时在消费者未实际验车的情况下,变相限制了其对车辆质量进行核验的主要权利,存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无效情形的可能性。

小米汽车官方明确答复网友“支持验车后付尾款”,该官方答复可能构成消费者订立合同的重要信赖基础。若其在实际履行中违背该内容,坚持要求消费者限期付款后才能验车,否则取消订单并没收定金,不仅可能因前后行为不一致而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更可能因实质性剥夺消费者验车权利、加重付款义务,导致相关格式条款因符合“不公平、不合理”要件而被认定无效。

从法律风险与商业信誉关联角度而言,若小米汽车执意如此操作,不仅可能面临消费者依法主张条款无效、要求返还定金等维权行动,还可能因背离对消费者的承诺、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导致品牌信任度受损。

【结语】小米汽车这场“尾款前置”的风波,绝非简单的流程争议。它撕开了新能源汽车销售中的一个危险“口子”——将本应属于企业的生产、资金周转压力,通过精心设计的合同条款与强势的销售话术,巧妙地转嫁给了满怀期待的消费者。监管的触角,是时候伸向这片“期车”的新荒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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