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建议,2025年半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056,206.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上述利润分配建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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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不超过人民币4.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460,0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5,033,590.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1,986.1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111,604.2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59,460,074.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63,651,530.2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71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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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8月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176.1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76.11万元;(2)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200.9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净额3,547.47万元后,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7月31日余额合计为44,657.73万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正在逐步推进过程中,在此期间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可能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性管理,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安排专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富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富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056,206.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设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卢志高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胡汉杰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孙静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李鹏女士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强巍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搭建资金管控平台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056,206.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关于新增《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发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需求及投资项目导入,对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变更,变更后年度投资计划总额预计为78,301万元。
■
特别提示:上述投资计划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按期实施完成还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富维股份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电子邮件发送至liyj@faway.com,联系电话:0431-85772860。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04,906,009.0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5,230,052.84元。经董事会决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056,206.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设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强巍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强巍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强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强巍先生个人简历
强巍,1978年出生,籍贯吉林长春,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吉林省D类人才。历任长春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统计员;吉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审计经理;东北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yj@fawa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5日16:00-17: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董事、总经理:刘洪敏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延军先生
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刘柏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5日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yj@fawa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0431-85772860
邮箱:liyj@fawa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富维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