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温冲
10月10日晚,上海商务委发布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调整规则。
自10月13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规则要求个人消费者在10月12日前(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购买新车的,申请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按本公告调整前政策执行,无需参与摇号。这意味着,这个周末将是最后的窗口期。
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提交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未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其补贴申请不予受理。
获取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或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提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当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受理。参加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应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根据上海商务委公布的内容,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轮报名。
第一轮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27日。后续每轮报名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另行公布。每轮报名时间截止后,本轮个人消费者报名信息将提供至第三方公证机构,由第三方公证机构限额摇号抽取中签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原报名渠道查询中签结果。参加摇号报名的个人消费者,若当次未中签,可继续参加下次摇号。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摇号中签资格不等同于符合补贴条件。个人消费者取得摇号中签资格后,仍需按照《2025年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0号)、《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及《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8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自10月13日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所购新车应当在上海市进行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