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那起 Uber 自动驾驶车祸,隔了好几年才等来正儿八经的说法,这事儿现在想起来还让人心里发沉。当时一辆沃尔沃 XC90 开着自动驾驶,晚上十点多撞上了过马路的赫茨伯格,人当场就没了。这可是全球头一例自动驾驶致死的案子,谁都在等一个答案:到底是机器的错,还是人的错?
美国那个安全委员会(NTSB)后来开会说了,主要责任不在技术,在人。这话听着有点绕,其实内里门道可深了。调查说 Uber 自己把车的紧急制动系统给关了,觉得这玩意儿会让车不稳,你说这不是本末倒置吗?安全都不想要了,还谈什么驾驶体验?更离谱的是,车上那个安全员,居然在看手机直播,直到撞人前半秒才露出惊恐的表情,哪还有时间反应?
一开始我还以为,既然开了自动驾驶,车主或者安全员责任能轻点,毕竟方向盘没在自己手里。结果这判决一出来才明白,想多了。NTSB 直接点名 Uber 的安全文化有问题,说公司把车辆流畅性放第一位,行人安全放第二位。这哪是安全文化啊,简直是拿人命当儿戏。最后虽说没直接判公司法人刑责,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根子就在企业身上。
咱国内也出过类似的事儿,去年武汉那个 “萝卜快跑” 无人出租车撞了行人,虽说人没大事,但也闹得沸沸扬扬。百度那边说是行人闯红灯,可就算是行人的错,按咱的道交法,机动车一方就算没过错,也得赔点钱,大概百分之十吧。这钱谁出?还不是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你看,就算技术没问题,只要车是你的,责任就甩不掉。
前阵子还有人瞎传广州判了小鹏汽车的案子,说车企担 70% 责任,后来小鹏出来辟谣了,说是假的。但这事儿能传得有鼻子有眼,也说明大家多关心这个问题。现在路上带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越来越多,L2、L3 的说法听得人头晕,但真出了事,法律上还没专门的说法,全靠老法规往上套。
有懂法的朋友跟我说,现在判案还是盯着驾驶员或者管理人。就算是系统识别错了障碍物,比如没看见前面的故障车,按现行规定,还是车主先担责,赔了钱再去找车企追偿。这流程想想就头大,普通车主哪有精力跟车企掰扯?真可谓是 “开车一时爽,出事两头忙”。
说实话,我见过不少车主开着自动驾驶就真撒手不管了,有的刷手机,有的甚至闭目养神。上次在高速上看见一辆车跑偏了,司机才慌慌张张去抢方向盘,吓出我一身冷汗。Uber 那个案子里的安全员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觉得有机器兜底就万事大吉,结果把命都搭进去了 —— 哦不,是把别人的命搭进去了。
现在车企都在吹自己的自动驾驶多厉害,什么 “全场景覆盖”“零事故”,听着特诱人。但大家可得想清楚,这些技术还没到完美的地步,去年有统计说,这两年因为自动驾驶功能不足出的事故就有近百起。有的是传感器没识别到障碍物,有的干脆就是系统故障了。真出了这种事,车企可能会跟你扯皮说 “这是辅助功能,不是全自动”,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
北京之前出了个自动驾驶条例的征求意见稿,里面说得挺明白:自动驾驶状态下出了事,要是车辆一方有责任,先由车主或管理人赔,之后再找车企追偿。这等于把第一道担子直接压给了车主。所以啊,别以为买了带自动驾驶的车就高枕无忧了,就算开着这个功能,也得睁大眼睛盯着路况,手里随时准备抓方向盘。
Uber 那案子过去好几年了,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唏嘘。一个鲜活的生命没了,才换来了这么个警示。不管是车企还是车主,都该好好琢磨琢磨。企业别光想着抢市场、秀技术,把安全底线守住才是根本;咱们车主更得清醒,自动驾驶再智能也是辅助,不能真当 “甩手掌柜”。毕竟,马路上的事儿,容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