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搜狐汽车·汽车咖啡馆
作者|胡耀丹
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两款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车型获得上路许可。
其中一款是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可以实现在交通拥堵环境下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最高车速50km/h);另一款是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可以实现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最高车速80km/h)。
北汽集团发布的信息显示,其中的极狐牌车型为极狐阿尔法S(L3版)。长安相关人士对汽车营造社表示,该款L3车型为深蓝SL03。
华为相关人士对汽车营造社表示,华为是极狐车型的智驾方案供应商。长安汽车相关人士对汽车营造社表示,长安L3车型采用自研智驾方案。
两款车型的L3自动驾驶功能均受到行驶道路的限制。
其中,长安牌车型仅限在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高滩岩立交—赖家桥立交)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机场立交)等路段开启这一功能;极狐牌车型仅限在北京市京台高速(大兴区旧宫新桥—机场北线高速)、机场北线高速(大渠南桥—大兴机场高速)及大兴机场高速(南六环—机场北线高速)等路段开启这一功能。
从功能定义来看,此次获批的 L3 自动驾驶属于“有条件自动驾驶”:在特定设计运行条件下,系统可实现自动驾驶,即执行全部驾驶任务。但用户仍要保持接管能力,及时应对系统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
工信部公告显示,前期,两家汽车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并通过了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下一步,两款车型将由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使用主体在上述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这一准入许可的发布,意味着L3自动驾驶的监管框架、技术边界和责任划分,初步具备落地基础。在“限定场景+限定速度+限定路段”的前提下,自动驾驶正从概念、技术验证,逐步进入可控、可复制的商业化探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