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在新型能源体系加速建设的背景下,该文件聚焦破解新能源“建得快、接得上、用得好”的系统性难题,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新能源消纳体系、调控能力和市场机制建设,为未来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文件从不同资源禀赋和区域特征出发,对新能源开发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分类引导。对于“沙戈荒”等千万千瓦级大基地,强调外送与就地消纳并重;水风光一体化基地依托水电的调节特性提升系统稳定性;海上风电则要求科学规划海缆走廊和登陆点,提升集中送出能力;省内集中式新能源着力提高电网承载力、优化建设节奏;而分布式新能源也将通过修订接网承载力标准释放更多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自发自用比例。这意味着中国新能源开发正在从“速度驱动”向“结构优化、系统协同”转变,让不同类型的新能源都进入“最适配”的发展轨道。
在提升新能源高效利用方面,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包括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等一系列近年来快速兴起的综合能源形式,将在政策加持下加快普及。同时,鼓励高载能产业向清洁能源富集地区转移,推动新能源从单纯的电力供应者,升级为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关键力量。面对新能源出力波动大、随机性强的问题,文件对增强系统调节能力提出明确路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煤电灵活性改造、虚拟电厂以及车网互动等多元调节资源将协同发力,提升系统的灵活性和稳定性。此外,文件提出要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体系,强化水风光基地、海上风电基地的集群调度机制,让新能源真正做到“听得懂指挥、跟得上调度”。
在市场机制方面,此次指导意见释放出明显的制度改革信号。中长期交易将更灵活、现货市场与需求侧响应将进一步联动,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将以更规范的方式参与市场交易。配套的辅助服务、电价机制、绿证制度也将持续完善,“电—证—碳”协同机制有望成为未来能源市场的重要支撑。这意味着新能源将逐步从依赖政策补贴过渡到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大规模消纳。技术创新同样是文件关注的重点。深远海风电、大容量长时储能、新能源系统仿真技术、智能调控、AI赋能电网运行等领域将成为下一步攻关方向。随着技术端能力增强,新能源系统将实现从“可观可测”向“可调可控”的质变。
在保障措施方面,文件对规划、责任分工和监管机制都作出了系统性安排。各级能源主管部门需明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建立从规划、建设到并网、消纳的全链条监测体系;电网企业需加快电网能力扩展;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政策落实。
总体来看,此次指导意见不仅是对新能源发展的“及时回应”,更是我国能源转型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从“规模扩张”迈向“系统提升”。随着消纳体系、调控机制和市场规则不断完善,新能源将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中发挥更加核心的作用,并成为推动绿色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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