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6破6号之二
本院于2023年12月22日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市和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佛山市和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因佛山市和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处置并分配完毕,破产清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本院于2025年12月17日裁定终结佛山市和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公 开 人:佛山市和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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