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日起,广大消费者可通过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提交资料了。
根据“整体统筹、总量控制、重点突出、稳步有序”的工作思路,2026年东营市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按照前期直接申报补贴,后期“先申领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实施资格券报名申领的时间及方式将另行公告)
2026年东营市汽车报废更新政策重点内容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旧乘用车的所有人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个人,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且直至汽车报废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二)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三)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视为新能源乘用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可享受政策补贴;挂其他汽车号牌的视为燃油乘用车。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报废旧车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旧车注销时间以《机动车注销证明》记载时间为准,购买新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东营市内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山东省内办理。
(四)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其他类型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所有类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二、补贴申报流程
(一)补贴申报
申请东营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最晚应于2027年1月10日前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或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按照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东营市)选择补贴受理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补贴申报材料
1.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三、补贴审核及兑付流程
市商务局收到汽车报废更新申请材料后,会同市公安、工信、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申请人身份信息、报废车辆信息、新购车辆信息等及时进行核对,并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要求,通过审核后,市商务局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发放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确认。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接到补正通知后,按要求最晚于2027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申请人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特殊情况,由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补贴申报平台。如线上审核出现异议,市商务局将会同财政、公安、工信、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线下核实,并出具相关材料。
2026年东营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重点内容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乘用车的所有人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个人,其所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且直至最后一次转让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二)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购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三)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东营市内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山东省内办理。
(四)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视为新能源乘用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可享受政策补贴;挂其他汽车号牌的视为燃油乘用车。
(五)转让是指个人消费者通过出售方式,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申请人名下的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情形),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时间以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购买新乘用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间以新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六)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所有类型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在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对参与申领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旧车,若在申请审核期间转回申请人名下,则不予审核通过。
二、补贴申报流程
(一)补贴申报
申请我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最晚应于2027年1月10日前,通过“爱山东”、微信、支付宝、懂车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选择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东营市),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补贴申报材料
1.录入申请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并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三、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市商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后,会同公安、工信、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对申请人身份信息、旧车信息、新车信息等及时进行核对,并通过“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由商务部门通过“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接到补正通知后最晚应于2027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申请人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特殊情况,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的,由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补贴申报平台。如线上审核出现异议,由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公安、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线下核实,并出具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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