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不少人还不清楚:除了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可能涉嫌违法!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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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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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限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一)醉酒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者醉酒后驾驭畜力车的......"等规定,非机动车(含红牌或共享电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除了可能面临50元以下罚款外,还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理,如扣留车辆、约束至酒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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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后果
酒后骑行红牌(含共享)电动车的后果远不止罚款,还包括:
1. 安全风险: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操作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自身或他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2.行政责任:除了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扣留车辆的强制措施。若发生交通事故,处罚将更为严厉。
3. 民事责任:如果因酒后骑行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害,驾驶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刑事责任:虽然一般情况下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因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5.社会信用影响:违法行为记录可能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对今后的就业、贷款等产生负面影响。
警
示
案
例
北京北五环单方事故:2025年11月11日,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北五环外环辅路上清桥东侧撞向路边倒地,抢救无效身亡。检测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达269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三倍多 。
2024年12月,北京市延庆区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酒后驶入对向机动车道,撞向隔离带身亡,血液酒精含量149mg/100ml。
醉酒后骑行红牌(含共享)电动车是明确的法律禁止行为,将面临罚款、扣车等行政处罚,同时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里的“车”包括所有交通工具,尤其是电动自行车这类看似“轻便”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