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振汽车消费,推动2026年一季度汽车消费市场实现良好开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秀屿区将开展2026年一季度“全闽乐购·富美秀屿”汽车购新促消费补贴活动。具体活动如下:
一、活动内容
对个人消费者(不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于活动期间在莆田市秀屿区新购置非营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发票开具地:莆田市秀屿区)、车辆行驶证,并完成车辆上牌(不限上牌地),给予新车购置补贴,补贴总金额不高于1万元。
二、补贴时间和标准
(一)活动时间
2026年2月9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以秀屿区汽车经销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的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5000元;
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的1.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4000元。
按成功申报时间先后,先报先得,资金申领完毕则活动截止。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新车购置补贴不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叠加享受,同一部新车如已申请或领取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的,将取消本补贴资格并收回本补贴资金。个人消费者同一部新车如已获得本次2026年一季度汽车新购补贴的,视为放弃该新车申请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补贴资格,不予受理和发放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补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及发放购车补贴的储蓄卡持卡人应与个人消费者的身份证为同一人。新车销售企业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地址需一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申报系统上线时间为准,申报名额用完即结束。具体申报时间及流程等信息将另行公告。
(二)申报材料
消费者需在申报系统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购车人本人银行卡(借记卡,Ⅰ类卡)账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消费者支付0.5万元及以上的购车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及流程以申报系统要求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消费者申报购新补贴的新车在公安部门联审比对之前不得转让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否则将取消本次购新补贴资格。
2.活动过程中,若发现经销商或消费者弄虚作假,上传虚假资料(虚假证件、发票等),一经查实,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申报系统上线时间、申报流程等后续事宜,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以上活动细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商务部门解释为准。
来源 | 秀屿区商务局
编辑 | 刘秋娟
审核 | 陈顺民
审批 | 黄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