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年第467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6〕63号)、《江苏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商流通〔2026〕26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现编制补贴申请操作指南如下:
补贴申请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含当日,下同)
补贴资金管理
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按月限制补贴资金额度,每月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当月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后,系统将暂停申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于次月额度追加后再行申报。具体资金额度使用和追加情况将通过“商务泰州”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
补贴类别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分为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类
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补贴内容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2.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3.申请方式
(1)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2)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网站;
(3)搜索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本人名下有效银行账户信息(须为I类银行储蓄卡账户);
(4)报废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6)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及影像资料。
所有上传材料均应勾选“原图”,确保图片完整、清晰。
5.其他要求
(1)所报废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自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注销登记日期之间,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即补贴受理地)为泰州市,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在江苏省内办理。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报废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购置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均须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4)报废汽车必须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获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资质企业名单可以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下方“回收网点”查询。
(二)汽车置换更新
1.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2.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3.申请方式
(1)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2)登录“苏服办”APP,搜索“汽车置换更新”应用。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本人名下有效银行账户信息(须为I类银行储蓄卡账户);
(4)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及影像资料。
所有上传材料均应勾选“原图”,确保图片完整、清晰。
5.其他要求
(1)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的旧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自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注意在车辆转让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已转让的旧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
(2)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即补贴受理地)为泰州市,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在江苏省内办理。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
补贴审核与发放
1.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核人员按照政策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复审等程序。报废汽车、转让旧车和新购车辆材料中的重点信息,将与商务、公安、工信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核查比对。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将收到终审结果通知短信。
2.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正确、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予以退回并反馈原因,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申请人应保持对个人申请的关注,及时通过申请系统了解申请进度。
3.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审核通过的补贴将按照有关标准发放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具体审核完成时间和补贴发放时间,以实际为准。
注意事项
1.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2.参与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的旧车和新车的登记证书上机动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及银行账户户名须为同一个人。
3.本指南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车型。
4.申请人作为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主体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应当知晓以下情况:
(1)补贴申请应当由消费者本人进行提交,委托他人或其他机构代为申请可能会出现申请失败导致未能获得补贴的情况;
(2)申请人应当确保所提交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准确,如申请退回,应当尽快按照要求补正信息。在退回补正期内可能出现因资金额度已用完的情况,导致补正后无法提交申请。申请人应通过申请平台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并持续关注审核状态。如申请退回后未及时修改,未能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
(3)申请平台中填写的车主手机号和银行预留手机号均须为申请人本人手机号,并确保该手机号短信及接电功能畅通;
(4)申请人应当注意在车辆转让或报废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否则可能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5)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回补贴,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2026年泰州市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并纳入活动名单。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向属地商务部门报名,经属地商务部门组织审核后,由市商务局确认并公告,滚动分批纳入活动名单。
6.本操作指南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如果国家和省政策调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本操作指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