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搜狐健康
作者 | 周亦川
编辑 | 李冬梅
今年2月天津市卫健委发布公告《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
而就在今年1月底,江西省药监局也在《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告中强调,互联网医院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不得开具国家明确规定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的药品处方。
另外,我们还看到2023年8月北京市卫健委牵头制定的《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强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2025年2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互联网医院须接入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进行电子处方流转,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
AI自动生成处方,风险有多大?
2025年北京青年报一份报道评论指出,AI虽然能够快速分析数据,但它无法像人类医生一样,凭借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细致的判断。尤其是对于慢性病患者的个性化用药,AI更是难以满足其复杂的需求。以糖尿病患者为例,病情往往会受到饮食、运动、情绪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用药剂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调整,而AI很难做到如此精准的把控。
法律责任层面,由于AI不是独立的医疗行为主体,没有处方权,也无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谁开处方谁负责”的原则,当AI开处方时很难界定是AI研发方、使用方还是其他相关方的责任,一旦AI自动生成的处方,出现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成为难题,就会使得后续的责任追溯和赔偿机制难以有效运行,患者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从医保基金安全层面来考量,虚假处方、乱开药方等现象严重威胁着医保基金的安全。AI自动生成处方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骗取医保基金的工具。显然,严禁AI自动生成处方,从源头上切断了这种潜在的风险,为医保基金安全加上了一把“坚固的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