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刚刚开工就突然传出消息,娃哈哈集团核心企业之一娃哈哈精密机械公司,决议注销解散。
工商信息显示,娃哈哈精密机械公司由娃哈哈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的实控人是宗馥莉。因此娃哈哈精密机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宗馥莉。
公开信息显示,娃哈哈精密机械公司是娃哈哈集团核心的智能制造与装备研发主体、上游核心配套平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集团智能化转型与技术自主化的关键载体。业务前身可追溯至1999 年,2011 年 7 月 25 日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7233.12 万元,位于杭州钱塘区。
中国新闻网曾在2018年关于娃哈哈的报道中提到,娃哈哈在饮料行业率先践行“中国制造2025”,成立了精密机械公司、机电研究院等机构,致力于智能化饮料生产线和智能装备产业化研究。
新华网2016年的报道中提到,杭州娃哈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申报的中国轻工业食品饮料智能制造及装备重点实验室,经过严格的推荐和评审流程,入评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
娃哈哈精密机械公司原本的定位是娃哈哈集团的食品饮料智能制造与装备研发的核心平台,承担生产线自主设计、制造、国产化替代与智能化升级职能。
在整个娃哈哈体系中,娃哈哈精密机械公司为集团400余条食品饮料生产线提供设计、布局、安装与运维,覆盖全国29省市150余家子公司。
自主研发瓶胚/瓶盖模具、灌装机、贴标机、码垛机、输送线等关键设备,实现进口设备与备件的国产化替代,大幅降低集团装备采购成本。是集团唯一的精密机械与智能装备制造主体,支撑全产业链生产效率与质量控制。
同时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鼎盛时期研发团队近百人,硕博占比超50%。
此次公司解散,受影响最大的是员工。
有消息说,公司2月24日决议解散,2月26日发给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双方劳动合同2026年2月28日终止。
小编看到下发给员工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盖着公章,内容显示“鉴于公司已决定提前解散并依法成立清算组,于2026年2月24日发布解散公示,现已经依法进入解散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双方劳动合同于2026年2月28日终止。让员工2月28日前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相关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有消息说,对于公司解散和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情绪非常激动,差点要打起来。而且员工认为没有开员工大会,没有赔偿方案,一纸通知工作就没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不强制要求召开员工大会,但必须履行“听取职工意见” 的法定程序。如新《公司法》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产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所以娃哈哈精密机械公司的决议解散,工会事先是否知情?工会是什么意见?公司有没有通过职代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
娃哈哈最早的矛盾就是爆发于集团的职工维权,之后又出现一边旗下多家公司停产一边找今麦郎代工的事被报道,停产公司的员工也出现维权。
不知道此次精密机械公司的解散以及后续员工的去留,会如何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