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用中国
近日,信宜市交通运输局对一驾校作出行政处罚。该驾校在驾驶员培训中存在培训记录弄虚作假行为,违反《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被处以罚款0.1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4日。
信宜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信交罚[2026]001**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1
违法事实:信宜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使用粤K87**学小型客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案
处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
违法行为类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