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卢晓娟 周健)“恶意别车、开斗气车、霸王车”都是拿生命开玩笑的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5月22日,松滋交警大队收到群众举报,称其在正常行驶时遭到一辆小型越野车恶意别车。

接报后,松滋交警大队民警根据举报视频立即锁定涉事车辆,并传唤驾驶人前往秩序中队配合调查处理。
经了解,5月20日9时许,被举报车主周某(男,40岁,松滋市八宝镇永兴场村人,持C1D驾照)驾车沿城东工业园永兴大道进城,在途径新江口大桥桥头时,举报人驾车从支路汇入主路上桥,导致周某急刹车,周某气愤不已,随即追上去,开起了“斗气车”,多次恶意别车,导致被举报人差点与周某的车撞上,其违法行为被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下来。
冲动是魔鬼,“路怒”很危险。民警对周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告诫其行为涉嫌违法,且严重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经法制宣讲,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写下检讨书,保证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
“生命没有彩排,失去永不再来”。松滋交警提醒:平安才能回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拒绝“路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