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的名义》里面,高育良作为汉大帮的头头,可以说是把整个汉东政法系都给覆盖了,高育良也是桃李满天下,可是,如果你看过电视剧《狂飙》,你也清楚一件事情,就是在狂飙剧组里面,也有一个人,也是政法系统的一把手,那便是周志合,他和高育良一样,都是省政法委书记,因此,我们在想了,谁的权力更大一些呢?
首先,我们要先看一下两人的具体职务,周志合的身份是临江省省委常委兼省政法委书记,而高育良呢?人家是汉东省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这时候,是不是看出来什么问题了,周志合是省委常委,而高育良是副书记,从职务来看,高育良是可以代表省委的,不然,他打电话时,敢说自己是省委高育良吗?
从省内排名来计算,高育良就要比周志合大很多,因为他是省委常委,省内排名不出意外应该是跟李达康差不多,大概也就是第六名和第七名左右徘徊,而李达康是第九位,这时候,高育良的职务就不一样,他在省内排名起码是第三位或者第四五,最差也是在第五位,这就意味着高育良的权力是要比周志合强大很多的。
搞不懂了吧?这么说吧,高育良是可以在省委书记和省长不在的时候主持省内的事物,剧中开场不就是个例子,当时,沙瑞金下去考察去了,而省长因为快退下来了,也不过问事情了,就高育良在任,于是,他就可以代表省委只能听取季昌明等人的汇报,这么说,你知道高育良的含权量了吗?周志合顶多就是列席参加。
还有一个事情,高育良是省委副书记,在省委常委里面,其实还有一个五人小组的设定,官方说法是各级地方党委中由五人组成的会议小组,这个五人小组一般都是有一把手,省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还有专职副书记主持召开,这可比省委常委要更加含权量的小组,能进这个五人小组的才是真正的权力大佬。
而且高育良作为省委副书记,还有一个非常逆天的权力,那便是可以参与提名副厅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像剧中的侯亮平,人家是反贪局代理局长,高育良就可以在省委里面提名罢免或者调走侯亮平,而周志合则不一样,他虽然是省委常委,人家只能参与投票和建议,没有发起这项任免的权力,这么说,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