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必恒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590,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因公司目前处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本公告中的“持股比例”和“计划减持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6月5日总股本429,354,910股计算得出)。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24年1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必恒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880,6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93,5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87,0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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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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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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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必恒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企业承诺将依据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必恒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减持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