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9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国泰基金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6月9日起,对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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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产品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份额类别(基金份额代码不同),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另一类份额的业务模式。转换规则遵从注册登记机构业务规则。
2、本业务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为1.00份。如投资者在单一销售机构持有单只基金份额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份额类别必须是可赎回份额,转入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对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所约定的申购、赎回处理的原则。
5、本业务与本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6、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具体产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为准。
7、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只能在同时销售该基金多种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8、本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三、转换费用计算
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 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3.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四、业务办理时间
1. 本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2. 本基金管理人若暂停办理本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提示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国泰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近期规模变动较大,本基金标的指数权重股停牌,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可能导致本基金跟踪误差及跟踪偏离度扩大,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6月9日起调整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由“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修改为“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二、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的相关内容的修订
将“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修改为“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5年6月9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修订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相关内容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附件一:《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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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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