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5年
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5年第2季度报告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
■
■
上述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7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第2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包含2个产业园区,分别为和达药谷一期项目及孵化器项目。2025年第2季度两家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三、基础设施项目2025年第2季度经营情况的说明
(一)租金收缴率情况
2025年2季度期间,运营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回款工作,截至2025年6月30日,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缴率较2025年3月31日已有大幅提高,具体数据如下:
■
注:租金收缴率为当年累计口径,即1季度末数据反映1季度租金回款情况;2季度末数据反映1-2季度租金回款情况。
(二)孵化器项目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变动情况
■
2、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化较大的原因分析
从供给侧看,孵化器项目所在大创小镇核心区内,2025年投入交付使用及后续在建的企业总部大楼包括十勇士研发中心、中控太阳能项目和世互未来中心项目,总计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随着各产业园区和企业总部大楼的不断建成及投入使用,最终大创小镇核心区的产业园区及总部大楼地上建筑面积总量将达到约153万平方米。因此2025年-2026年该区域为存量竞争与增量竞争并存的局面,从2027年或将开始转为存量竞争态势。从需求侧看,孵化器项目所面对的创新创业、小微企业对研发办公场地需求低迷,存量租户到期不续、租期内缩减面积情况较为普遍。
受到供需两端的影响,孵化器项目出现了出租率及租金双降的态势,导致其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具体如下:
■
孵化器项目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为项目本身运营情况的体现,非偶发事件,具有可持续性。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2025年第2季度基础设施项目的上述经营情况变动影响当期现金流,或影响投资者当期收益,但基金收益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实际收益情况可查阅本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五、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及运营管理机构已持续关注基础设施项目各项经营指标,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和达药谷一期项目经营较为稳定,对于孵化器项目而言,2025年其所在的大创小镇核心区土地已基本开发完成,竞品供给量触及顶峰,随着新增竞品供应量的去化,市场压力有望逐步缓解。现在孵化器项目的出租率处于阶段性筑底态势,需要不断巩固。基金管理人及运营管理机构已经开展了专项营销计划,根据市场供需状态、周边竞争楼宇商务条件、租户的实际要求,重点聚焦中小型租户(500-1,000平方米)、重点抓新签增量租户,配合季节性事件促销的方式进行拓客,并计划通过引入专业合作方的方式针对潜在租户的需求提供定制装修以塑造差异化招商优势。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七、其他提示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