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在2025年8月1日发布的公告,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因存在违规事项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经查,该营业部在举办培训会议中未对会议活动过程实施有效管控,办会实际效果较弱,反映出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监管局要求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营业部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