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11月1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照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纳税人不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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