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最新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规则,自2025年11月17日起,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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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新情况说明
上交所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调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原“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字段调整为“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并新增“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2)新增“申购赎回模式”字段、“挂牌市场”标识;
(3)调整“现金替代标志”字段描述,统一调整为“禁止现金替代”、“允许现金替代”、“必须现金替代”三类:
①若ETF采用实物申赎模式,对于沪市成份券,“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申购基金份额优先使用成份券,成份券不足时差额部分用现金替代,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对于非沪市成份券,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交收退补款。
②若ETF采用现金申赎模式,“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交收退补款。
具体更新内容详见上交所的相关说明,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可根据上交所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具体内容以届时上交所实际公布的内容为准。
自2025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ETF申购赎回清单以证券交易所实际公布的为准,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查询。
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提示性公告
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ETF”,基金代码:589880)、建信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建信上证科创板200ETF”,基金代码:589820)、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建信上证社会责任ETF”,基金代码:510090)、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ETF”,基金代码:512180)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5年11月17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