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祥和实业(603500)报收于12.11元,下跌0.9%,换手率1.42%,成交量4.72万手,成交额5700.55万元。
当日关注点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0.19万元,占总成交额1.41%;游资资金净流出158.35万元,占总成交额2.78%;散户资金净流入238.55万元,占总成交额4.18%。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万元购买鲍晓华女士持有的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及新增修订多项公司管理制度,前述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9,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332,800,046股减至332,790,246股,注册资本相应由332,800,046元变更为332,790,246元。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进行修订,涉及注册资本、股东会职权、对外担保、累积投票制等内容,并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4:00在公司三楼报告厅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可通过专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研究和落实,并按要求完成回复,相关内容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能否实施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9,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332,800,046股变更为332,790,246股,注册资本相应由332,800,046元变更为332,790,246元。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东会职权、对外担保、董事会职权等多个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万元购买实际控制人之一鲍晓华女士持有的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和之祥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改性,应用领域包括机械密封、汽车热管理、半导体零部件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完成后,祥和实业将持有和之祥5%股权。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财务管理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新设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证券投资等。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委托理财及期货衍生品交易有特别规定。投资法务中心负责前期调研与法律审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评估与资金管理,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人事任免、内部机构设置等多项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流程及表决机制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制选举董事,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应为股东参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标准及发放方式。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挂钩,实行年度考核。对于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止付或追索已发薪酬。该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回避制度。办法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涉及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批准;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办法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内容和豁免情形。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规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规定会议召集、参会人员、议题范围及审批权限。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在一定限额内审批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超过限额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擅自提供担保。对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等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签订书面合同并落实反担保措施。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经营状况,及时披露担保履行情况及风险事件。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层面的授权原则与权限划分。制度适用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资产租赁、债权债务重组等重大交易事项,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各类交易中的审议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的比例和金额门槛。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按专门制度执行。制度强调授权范围内决策,禁止越权行事,并由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和年产1.8万吨塑料改性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均由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技术协同性、实施可行性、产能消化措施、融资规模合理性等进行了说明,并回应了经营情况及财务性投资等问题。保荐机构及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募投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祥和智能和祥丰新材料实施,募集资金将通过借款形式投入,少数股东暂无同比例提供借款计划。发行人与实施主体签署《股东借款框架协议》,借款利率参照五年期以上LPR确定。律师认为该安排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