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交所修订发布基金业务办理指南。
根据指南,基金扩位简称应当取自基金名称,并与实际投资标的相符、含义清晰、指向明确,不产生误导和歧义。ETF基金扩位简称应按照“投资标的核心要素+ETF”结构命名,并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增强ETF基金扩位简称应按照“投资标的核心要素+增强+ETF”结构命名,并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
上交所表示,自发布之日起,请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按照修订后的指南办理该所基金业务,存量ETF基金扩位简称未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的应增加基金管理人简称,基金管理人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有序完成产品更名,保障业务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