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好医保基金安全,让每一笔医保基金都用在刀刃上,全州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医保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现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曝光如下:
一、全州星康正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全州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医保药品追溯码专项检查中,发现2025年1月19号,全州县星康正药店存在倒卖医保药品“格列喹酮片”2盒,涉及医保基金112元,该行为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的规定,全州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处理如下:(一)责令退回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112元;并处罚违法违规金额2倍罚款224元;(二)解除定点零售药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三)将该零售药店采购药品不规范的问题线索移交至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