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协会将注销该5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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