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4日收盘,全信股份(300447)报收于12.47元,下跌1.27%,换手率1.79%,成交量3.61万手,成交额4532.71万元。
当日关注点
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4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54.2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245.81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问题进行研究和回复,具体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审核及注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告涉及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波动、应收账款管理、现金流状况、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及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等内容。公司说明军品业务收入下滑受装备交付节奏影响,民品业务稳步增长,在手订单充足,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披露可转债还本付息能力测算及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措施。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就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文件回应了深交所关于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波动、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等问题的问询。说明公司军品业务收入下滑受装备交付节奏影响,但民品业务增长,在手订单充足,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测算显示公司具备可转债还本付息能力,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深交所对其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公司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波动原因,军品业务受装备交付节奏及成本控制影响,民品业务受益于国产大飞机与低空经济发展。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在手订单充足,现金流管理有效,具备可转债还本付息能力。前次募投项目因市场变化存在延期与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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