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磊、通讯员胡文君)近日,黄石市出台集体林权流转新规,明确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50亩以上,或林木所有权出让金额10万元以上,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新规提出,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未承包经营的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流转面积50亩以上或林木所有权出让金额1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县级以上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介绍,近年来,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出现,农民对盘活农村林业资源,促进产业发展的需求日益迫切。
目前,黄石集体林权流转145宗,涉及林地面积3715.68公顷,流转方式以出租和转让为主,用于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