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性骚扰指控,“快速介入调查”与“客观审慎下结论”是两件完全不冲突的事情。
▲2023年10月,武汉大学发布通报。图/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截图
文| 苏士仪
“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指控事件”再起波澜。
据封面新闻报道,7月25日,“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指控事件”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不能认定男生肖某某针对特定对象实施了性骚扰,驳回女生杨某的指控。2023年10月,武汉大学女生杨某发文称,在图书馆自习时被肖某某性骚扰。随后,武汉大学通报称,给予肖某某记过处分,彼时,通报并未陈述肖某某具体涉及哪些违规违纪行为。
封面新闻的报道显示,记者了解到,该案曾两次开庭。法院认为,肖某某当时的行为无法被认定“自慰”,有抓痒的高度可能;事发场景开放,周围有人员走动,两人事发两小时内无交流,都曾离开后重回座位,无法认定肖某某针对杨某有性暗示或者性挑逗行为。因此,肖某某行为不构成针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与性相关的骚扰行为,杨某的指控不成立。
法院一审结果虽然出炉,但判决未能在舆论层面定分止争,双方支持者依旧在舆论场上形成对立之势。情绪的撕裂和分化,让各说各话、互相攻讦成了此事中相当鲜明的注脚。但是,无论情绪再怎么撕裂,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依旧带来一个疑问,那就是,武汉大学当时对肖某某的记过处分是否有坚定的事实支撑。
坦白讲,在当时沸腾的舆论情势之下,武汉大学处境也很尴尬,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引发更激烈的舆论反应,对举报者及高校声誉都会更加不利。而对当初这个处理方式所造成的后果,也是决策者所未能预料的。
事实上,抛开个案看,此次判决结果的出炉其实也提醒更多高校,今后在处理这类事情时,不能因为舆论压力匆匆下结论。也即,高校对性骚扰及相关指控的界定,需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如果单纯考虑舆论压力就下结论,不仅有和稀泥之嫌,在当下的舆论环境中,无疑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某种程度上,在此类事件中,高校针对涉事一方的处分通报,往往会被网友认为有盖棺论定之效。就此去看,严格依据事实,公正处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在事实不足的情况下仓促处分任何一方,让一切争议回到法律轨道上,是高校应对此类纠纷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并非在苛责高校,也并不意味着,高校在今后遇到此类事情时可以选择“躺平”,高效快速反应、及时介入,依旧是必要的举措。要明晰的是,“快速介入调查”与“客观审慎下结论”是两件完全不冲突的事,只要依法依规处理相应事件,结论自然就能经得起各方审视。
现实中,有关性骚扰的指控,因裹挟了性别等议题,极易引爆舆论场。过往的不少事件中,由于双方情绪的对立,导致相应的讨论动辄偏离法治轨道。像此前的川大女生污蔑男子偷拍事件、此番的武大图书馆性骚扰指控事件等都表明,在针对此类事件的讨论中,一些网友“基于立场而非事实进行评判”已成为舆论场上的一大特点,这样的现象也该引起高度警惕。
面对性骚扰指控,必须坚守程序正义准则,杜绝“未审先判”的模糊性通报行为,这该是高校处理此类事件的第一要义。而相应的案例其实也进一步提醒,在针对此类事件的处理中,高校绝不能率先将自身带入“灭火队长”的角色,如果由这样的思维主导,那将很难守住正义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