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刊文介绍了自治区育儿补贴制度政策的实施细节。
自治区卫健委表示,申请育儿补贴需要提供婴幼儿基本情况(婴幼儿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出生日期、性别、户籍地址、孩次信息;如不是一孩还需填写哥哥、姐姐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和申领人基本情况(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手机号、现居住地址、与婴幼儿的关系。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一方的,还需提供婴幼儿亲生父母之间目前的婚姻状况)等。
对于此前引发舆论关注的非婚生子申领补贴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介绍,婴幼儿亲生父母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非婚,需提供个人签字的“有关情况说明”,说明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
婴幼儿死亡的,能否申领育儿补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育儿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