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河南信阳明港镇女子醉驾撞死三人案将于9月23日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22日,离世三人中男子的母亲代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十个月不敢去事发地。今年7月份她逼自己一个人去了儿子事发时倒下的地方,痛哭了很久,才迈过这道坎。
董先生站在被撞毁的院墙缺口旁(极目新闻记者詹钘摄)
22日下午,代女士的大儿子董先生带极目新闻记者回访事发地333省道。在现场,虽然已经过去一年时间,依然还留有些许痕迹。追尾撞击点附近的立柱损坏的痕迹还在。事发时,车辆撞倒了路边商铺的墙体,废墟已经被清理,那堵墙的缺口依然还在,没有补齐。
董先生称,事发时,电瓶车被撞后压在机动车下滑行一段距离,电瓶车上的三人则被撞飞,遗体落在另一侧的柏油路面上。
这段路,在事发后的十个月内,代女士都没有专门去看过。只是每次去明港办事的时候会路过。“一般都是我老公开车带着我从旁边的路绕过去。虽然人绕过去了,但是我的心还是绕不过去。老公在前面开车,我就坐在后排哭。”
事发路段(极目新闻记者詹钘摄)
今年7月份,代女士告诉自己,一定要强大起来,一定要迈过这个坎,好好活下去。“那一天,我就一个人骑着电瓶车,坚强地逼着自己要路过这个地方,去孩子躺过的地方。我到了之后,把车放在旁边,躺在儿子躺过的地方哭,一个人哭了好久。”
放声哭过之后,代女士现在就没那么害怕了,就是那一次在那里久久停留,让她坚强了许多,再也不怕路过那里了。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9月22日18时51分许,孙某某(男)驾驶其粤L牌照小型普通客车,带着黄某(女)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一烩面馆吃饭。其间,两人饮用了大量的白酒和啤酒。
当天22时26分许,黄某向孙某某索取了其车辆钥匙,并独自驾驶该车沿33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33省道142公里+77米处时,车辆追尾道路前方董某某驾驶的载有董某、保某某的电动两轮摩托车。
黄某驾驶的车辆因碰撞失控驶向道路左前方,与路边的房屋及停放在屋前的货车、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董某某、董某、保某某当场死亡,黄某受伤。
认定书显示,经鉴定,黄某驾驶的汽车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为174km/h,发生事故时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属醉酒驾驶,事故认定黄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电动摩托车上的三名死者,两人为男女朋友关系,另一人为男子的侄女,未满三岁。
上一篇:县委书记郭玲,拟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