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朱某的委托代理人来到奉新法院,将印有“人民法官为人民 强制执行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工作人员手中,以表达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与诚挚感谢。这是奉新法院持续开展终本清仓工作,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写照。
判决执行遇阻,41万货款难兑现
2021年10月,朱某与某科技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尘埃落定”。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此前签订的货物采购协议合法有效。朱某已按约交付全部货物,而某科技公司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41万余元货款,遂依法判决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欠货款。然而判决生效后,某科技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朱某多次上门催讨均无功而返。更让朱某心急的是,他通过多方打听得知,该公司早已因经营不善解散,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厂房设备等财产均已无迹可寻。执行法官接案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排查,仍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资产,案件一度陷入停滞,法院依法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朱某的胜诉权益一时间成了“纸上权利”,这让年近花甲的他愁得夜不能寐。
抽逃出资现形,执行重现希望
面对案件僵局,执行法官并未放弃,通过调阅被执行人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为查清事实,法官又前往银行调取公司历史流水,最终锁定关键证据,即股东刘某于2012年4月10日向公司账户转入150万元新增出资款,次日便将该笔款项全额转入案外人邱某账户,具有抽逃出资的嫌疑。朱某亦在其律师的建议下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24年10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股东刘某构成抽逃出资,于某作为公司监事未履行监督职责,对抽逃出资行为未尽到制止义务,故判决追加被告刘某、于某为被执行人,被告刘某在150万元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被告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结果让陷入绝望的朱某重新看到了拿回货款的希望。
跨省查控施压,欠款全额付清
2025年8月,朱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制定详细查控方案,通过系统对刘某、于某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进行查控。同时带队前往两人可能居住或经营的地区开展线下调查,先后奔赴外省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调取资料。经过多日奔波,执行法官成功查询到刘某在广东、浙江两地投资了多家公司,还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的信息。为防止财产转移,法官当即依法对上述股权和房产办理了查封、冻结手续。随后,执行法官与刘某取得联系。起初刘某态度强硬,仍以“资金困难”“不是故意不还”等理由推脱。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刘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刘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朱某协商还款事宜,并在一周内将41万余元货款全部付清。这起困扰朱某多年的货款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奉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