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下午紧急召开记者会回应,表示对遭起诉“非常错”,并强调自己从侦查到警方约谈,全程都配合。他认为这属检方主观认定,但强调会尊重司法程序,“只是整件事让我觉得很奇怪。”
“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今年7月26日在罢免投票时,被控两度主动将选票翻向媒体摄影镜头,遭检方认定已违反“选罢法”禁止亮票规定。台北地检署今日侦结,依“选罢法”起诉赵少康,并指出他长期参与选举、甚至曾担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候选人,理应熟知相关规范,但事后仍以“非故意”推托,态度不佳,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赵少康下午紧急召开记者会回应,表示对遭起诉“非常错”,并强调自己从侦查到警方约谈,全程都配合。他说,9月开庭时检察官态度良好,他也详细说明状况,并坦承当下希望能获不起诉或缓起诉。他还向检察官承诺未来会更加注意。
谈及“犯后态度”,赵少康强调他没有拖延、没有拒绝配合。大安分局通知他到案时,因律师不在,他也独自前往,他并透露,当时承办员警询问他超过一个多小时,他也表明若要缓起诉愿意缴交公益代金,“我没有否认罪责,也没有抵死不认罪。”
对于检察官指他经历多次选举、理应知道不能亮票,赵少康反驳,称自己从未投过罢免票,而罢免票与一般选举选票大小不同,“第一次使用难免不熟悉”。他表示,检察官甚至播放当天影片逐段询问,他解释当时目光直视前方,并未注意是否露出选票内容。
赵少康也提到,检方认定他“两次亮票”,但他强调第二次只是因媒体要求拍摄投票动作,才顺手将票翻面,“记者其实不该进入那个区域,但因为大家熟识,他也没有特别留意。”他质疑,检方认定“两次故意亮票”应属主观判断,“既然检察官这样认定,那就到法院去说清楚,我还是会讲同样的事实。”
他强调自己当时立场清楚、不赞成罢免蓝营民代罗智强,也已计划前往非洲旅行,不可能借亮票表态,“罢免就只有赞成和不赞成,我有必要表演给别人看吗?没有动机嘛。”
面对检方批评“犯后态度不佳”,赵少康再次表示不解,“什么叫犯后态度不好?怎样才算好?”他认为这属检方主观认定,但强调会尊重司法程序,“只是整件事让我觉得很奇怪。”
来源:台海网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