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左玮】
在大家看不见的许多地方,多年来,保护者们在不断积极介入,探索尝试,努力发光来照亮死角。但公权力如何介入才能既不越界又不失职,成为社会治理的一道精细考题。
未成年保护 or 公权力介入私事?
2023年,Q市R县初三学生小良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致人轻伤。调查发现,其母亲失联、父亲长期缺位,亲子沟通时间每月仅约20分钟。在身边照顾孩子衣食住行的爷爷奶奶辈又存在严重的“鸡娃”心态。接受讯问时,这个曾在书桌上贴满励志便签的少年哽咽道:“妈妈走了,爸爸常年不在身边,奶奶说‘还考不好’,我感觉所有人都在放弃我……”
更糟的是,伤人事件后小良与父亲关系迅速恶化——面对同学家庭提出的赔偿,父亲选择回避推诿,令小良对家庭支持彻底失望。这个孩子的未来和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都走到了严峻的岔路口。
未成年人保护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难题。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指出,当前我国家庭监护问题较为突出。每一个陷入困境的孩子背后,往往是一个个情况复杂的家庭。而公权力介入家庭教养,犹如在盘根错节、细密纠缠的家庭关系网中穿行,面临诸多现实困境。
首要障碍是传统的“家事”观念。例如,家长以“教育方式不同”为由使执法者止步,而无法深入评估某些“教育”方式是否已超越“家务事”范畴。甚至,有时事情曝光至大众层面,在大多数民众支持政府介入的前提下,依然有部分声音认为有关部门“越管越宽”“越俎代庖”。
其次,介入标准模糊、程序保障不足同样是现实困难。现行法律对“监护不当”的定义和判断标准仍较为原则化,导致执法机关在实践中拥有较大自由裁量权。 此外,在何时启动介入,以及取证标准、处理时限等均不够明确。这种模糊,一方面使部分基层人员在面对“似是而非”的情况时,或因缺乏明确指引而倾向于保守处理;另一方面,也可能在介入时粗暴干预家庭自治,或保护不力。
再次,部门职责不清易形成“九龙治水”的局面。儿童保护涉及公安、民政、教育、妇联等多个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虽规定了各部门职责,但缺乏具体的分工协调机制。
最后,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资源存在显著差距。一些大城市已开始推广“一对一”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如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妇联、关工委和社会组织,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介入教养不当家庭。湖南省津市检察院探索建立“聊监护缺位—说心里话—谈家庭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四步工作法,结合办案开展针对性工作,成效明显。同时,许多欠发达地区不仅缺乏专职儿童保护工作人员,也面临专业社会组织发展不成熟、难以承接政府转移服务职能的困境。

介入有温度,管理有法度
尽管面临诸多困境,相关部门从未袖手旁观。近年来,全国有关部门自上而下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介入方式。
首先夯实了公权力介入的法律基础。目前国家已初步形成从宪法层面的原则性规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具体法律,再到各省市的地方性条例的多层次法律框架,皆为“清官能管家务事”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是建立分级干预机制。据了解,我国公权力介入家庭监护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安机关训诫;检察院发布《督促监护令》;法院发起家庭教育指导或强制亲职教育;未检办、妇联等部门提供临时安置、心理疏导、申请司法救助等“一站式保护”。
例如,L省J县未满14周岁的初中生小宇遭受猥亵,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将魔掌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固然罪大恶极,但小宇家庭长期监护失能也为其提供了作案条件。针对这个情况,当地未检部门迅速启动“一站式”救助机制,开展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
他们联合具备心理健康辅导技能的未检人员,通过沙盘游戏、绘画治疗等方式,逐步帮助小宇打开心结。“一站式保护”自2020年起在全国迅速推广。在执行较好的地区如江苏,截至2025年7月,全省已建成1045个标准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此外,针对小宇家庭监护失能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联合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科学带娃”。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结合办案,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共制发“督促监护令”31809份。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5155件,审查后支持起诉4623件,主要涉及人格权纠纷、家庭继承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方面。比如在有些未成年人相关事件的讨论区,不少网民建议当地法院撤销父母监护权。“实际上,法院撤销监护权是最终手段,极为审慎,仅在最严重监护侵害且无改善可能的情况下才予考虑。”例如,2025年5月,H省D市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审判中,法院认定吴某乙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当庭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指定民政局为监护人,以保障5名未成年人权益。
一位受访检察官坦言:“现在的主流观点,除非是极端恶劣的情况,孩子在原生家庭长大是最好的。而且国外的许多案例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孩子们脱离原生家庭后是否能生活得更好,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对此,一名隶属国家心理卫生协会CPS系统,由政府聘请在大城市负责牵头“修复亲子感情”的心理专家告诉我:“我们介入时,核心不是轻易给家庭‘论罪’‘批判’,盖章家长这方面做得不好,孩子那方面做得不足,粗暴干涉内部教育。而是为家庭赋能。”
例如,今年年初,F省D县在校生小李因一时冲动向多台电脑投放木马病毒,虽未造成经济损失,但已触犯法律。当地未成年人保护团队并未立即启动司法程序,而是委托司法社工深入了解其家庭情况。调查发现,小李父母平日管教过于严厉,孩子很少有机会外出,网络成为其情绪宣泄渠道。对此,团队安排他参与修缮公物、清理海滩、普法宣传等公益劳动,帮助其厘清法律边界、疏导情绪、学会责任与回报。当得知小李有意参加职教高考后,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并联系观护帮教基地,助其卸下心理包袱、专注备考。小李最终成功考上大学。
儿童成长,家事亦是国事
面对这些困境,我们亟须构建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保护体系,让公权力的介入既温柔又坚定,切实守护孩子们的成长。
必须明确家庭教育不再是纯粹的“家事”,而是重要的“国事”。国家作为未成年人的最终监护人,有责任在家庭监护严重失灵时及时介入。完善公权力介入的程序规范,明确启动条件、调查时限、证据标准和处置流程,减少执法自由裁量空间,防止介入的随意性与滞后性。
同时,我国政府需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与协作流程,推动信息共享、案件移交与联合行动,杜绝“九龙治水”困局。继续推广已取得良好成效的“一站式”保护中心模式,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资源倾斜与覆盖。
回到最初小良的案例,在公权力坚定而温柔地介入后,这个家庭发生了显著变化:小良书桌上的倒计时牌内容从“考不上就完了”变为“爸爸陪你慢慢来”,爷爷奶奶的话语也转为“累了就歇歇”。
父子间的月均沟通时长从20分钟大幅增至480分钟。随着家庭监护状况改善,小良的家庭监护评估分数从最初的10分跃升至82分。“爸爸终于肯听我说话了。”那个曾对家庭支持彻底失望的少年,最终拿着重点高中录取通知书跑到检察院报喜。他在书包里《傅雷家书》的扉页上写着:“爸爸学会听我说话,我学会对自己负责。”
总而言之,精准干预是关键。过于宽松的介入标准可能导致公权力过度干预家庭生活,而过于严格的标准又可能使弱势儿童得不到及时保护。公权力阶梯式干预既避免“一刀切”的粗暴做法,又尽可能确保儿童安全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2025年7月,最高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第四批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非常典型又各具侧重,从帮助网瘾少年到压实“甩手”家长责任,从重组家庭教育难题到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再到多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的分层分类实践,为全国各地一线工作者提供了具体参考。

最高检官网截图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成长状况决定着社会的发展方向。保护儿童不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义务。如今,传统的家庭自治绝对化理念已难以应对现代社会的复杂挑战,我们需要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实践勇气和全社会的支持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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