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中16刀身亡,前妻涉嫌杀人逃亡26年一案”有了新进展。
11月1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龚某珍家属处获悉,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龚某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朱(死者朱某某女儿)经济损失44932元。
辩护人认为系正当防卫
判决书显示,咸宁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龚某珍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朱索赔1293982元。
家属收到的判决书 受访者供图
朱某某和龚某珍系重组家庭。起诉书指控,1997年5月16日,因感情不和,朱某某与龚某珍提交离婚登记申请。1998年3月8日,龚某珍从朱某某家搬离后,朱某某时常居住于龚某珍住处。1998年4月24日凌晨2时许,朱某某因龚某珍与他人有两性关系与她争吵、厮打,龚某珍持菜刀对朱某某挥砍,并追砍共计16刀,后未对朱某某采取施救措施。6时许,她锁门逃离。2024年8月22日,她在福建罗源县被抓。朱某某死因系钝器多次砍击致失血性休克。
辩护人认为龚某珍无罪,首先案发前朱某某对龚某珍长期存在不法侵害。案发时,朱某某掐住龚某珍脖子致其无法呼吸,龚某珍持刀挥砍属于正当防卫,且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即朱某某的伤情未危及生命。此外,据法医刘良分析,朱某某符合毒鼠强中毒死亡,朱某某系服毒自杀。辩护人认为,龚某珍没有法定救助义务。
法院查明,二人离婚后,为挽回感情,朱某某经常找龚某珍同居,1998年4月初,朱某某知道龚某珍和他人有两性关系后多次到她单位闹事,并持刀扼颈威胁。4月23日晚,朱某某再次到龚某珍住处,为安抚他情绪,龚某珍给朱某某做晚饭,并把刀藏在枕头下以备不时之需。24日凌晨因两性关系,朱某某再次与龚某珍争吵,对其扼颈。龚某珍拿出枕下的刀挥砍并追砍,停手后没有对朱某某施救。龚某珍拿出毒鼠强想自杀又反悔,把毒鼠强放在一边。朱某某喝下毒鼠强后中毒呕吐,后躺在床上因失血过多死亡。当天6点,龚某珍锁门逃离,开始逃亡,直到2024年8月22日被抓。
龚某珍被抓 来源:赤壁公安
判决书指出,龚某珍逃亡时给公安局寄去的信件等材料能证明,1998年4月1日晚上12点多,周某(朱某某怀疑龚某珍出轨的对象)的突然出现让朱某某精神分裂开始吵架,从那天到4月24号凌晨2时许,仅有3天12点允许她睡觉,5、6点才让她睡一会去上班,许多天整夜不让睡觉,尤其后几天,朱某某出现反常,当她迷糊入睡时,他就死死盯着把手掐在她颈上,后被龚某珍推开。
周某证言,1997年12月龚某珍来单位上班后,双方渐渐有了感情,1998年3月23日左右发生一次性关系。还到龚某珍家找过两次,其中一次碰到朱某某。
朱某某姐姐证明,弟弟事发前两三年因公受了伤,单位没怎么管也不给事做,死前一两年没有去单位上班,就跟着父母生活,靠父母补贴二人。其前妻出轨导致离婚,所以对出轨很敏感。父亲说朱某某知道龚某珍出轨后精神状态很差,个把月后就被害了。
法院:不符合正当防卫情形,死者死因非服毒身亡
法院认为,结合尸检创口数量多(其中头皮裂创深达颅骨),血迹分布广泛,饮酒状态加剧出血等情况,朱某某出血情况可以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医刘良分析“朱某某符合因毒鼠强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的结论与在案证据不符。
判决书显示,龚某珍离婚前与他人暧昧并发生两性关系,导致朱某某精神受刺激,对引发本案具有不可推卸责任。案发时朱某某用拳打龚某珍头部,对其扼颈,其也用手撕扯,感觉无法呼吸便拿出藏在枕下的刀挥砍。双方均不能保持冷静而引发厮打,可见朱某某不存在现实紧迫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另外龚某珍在被扼颈时本可大声呼救,却持刀挥砍16刀,拒绝朱某某求救请求未施救,导致被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龚某珍明知她的砍击会导致死亡,仍拒绝施救,具有间接的杀人故意。对于现场“我深爱龚某珍,我不愿存活人间”的字条,无法确定是朱某某所写,何时所写。其次,龚某珍始终没交代朱某某何时喝下毒鼠强有关细节,现有证据认定朱某某是服毒自杀证据不足。
朱某某对激化矛盾,引发本案有过错,他生前有“毒鼠强”中毒因素介入,可酌情对龚某珍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龚某珍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赔偿刑附民原告人小朱44932元。
龚某珍的弟弟龚青林(化名)表示,已当场提出上诉。
潜逃26年在福建组建家庭育有一儿一女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8年4月,赤壁男子朱某某被砍死在出租屋内,身中16刀,失联的前妻龚某珍成为警方重点怀疑对象。案发现场,朱某某还留下一张带血的字条,上写:爱人我真的爱你,永别了。
龚某珍曾在案发后给警方寄去自白书,她写道:当晚朱某某撕扯她的衣物,侮辱、殴打她,在掐她脖子时她摸出刀砍向朱某某。
龚某珍被抓 来源:赤壁公安
2024年8月,龚某珍在福建省罗源县落网。此时她已在罗源县生活了20多年,在某村村委会当了十几年的会计、妇联主任,并和当地一名男子育有一儿一女。
今年5月,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龚某珍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咸宁市中院提起公诉。
法医刘良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认为死者朱某某死因符合毒鼠强中毒死亡。辩护人认为龚某珍持刀砍击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朱某某的家人认为龚某珍潜逃26年,毫无悔罪态度,且善于伪装,应从快、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