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周梦伊 通讯员 方亮)为切实提升武汉市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武汉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以下简称《检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检查办法》重点明确涉企检查事项、检查标准等内容,建立健全非现场检查制度,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清晰指引,以及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检查模式,实现行政检查全过程留痕可追溯。
《检查办法》规定,通过非现场检查能够实现监管目的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同时明确非现场检查的事项、实施规则、设备和数据管理、电子取证等内容,打造新型执法模式,推动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同时设立“综合查一次”制度。明确“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计划备案、实施应用等规范,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提升行政检查效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检查办法》要求,对于实施行政检查,应当以教育引导为主,不得以行政处罚为目的。依法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应当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明确企业依法享有拒绝违法检查等权利,企业有权通过扫描“行政检查码”等渠道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监督、评价。
此外,此办法厘清了相关部门职责。市、区人民政府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对行政检查具体履行监督职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检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