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中纪委应该尽早介入调查,不能再等了。
什么事?就是这几天舆论广泛关注的退休老干部陈某明家里囤着大量茅台被盗窃的事。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记载,李某应聘到陈某明女儿家里做家政,身兼数职,司机、厨师、照顾陈某明等,于是常常替雇主一家跑腿拿酒送酒,因此掌握了陈某明家和陈的女儿家存放酒水的具体信息,于是“蚂蚁搬家”开始偷茅台五粮液红酒等名酒财物去卖,两年半时间非法获利243.5万余元。2023年10月,李某再次去陈某明家里偷酒时,被现场抓获。
陈某明,当过副省长,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位置上退休。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我们现在暂时不能确定李某盗窃陈某明家和陈女儿家的茅台五粮液等销售后非法所得的这243.5万余元中,有多少茅台五粮液是陈某明的、有多少是陈某明女儿的,也无法确定陈某明的女儿的茅台五粮液是不是也来自陈某明,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相当一部分是盗自陈某明家里,李某最后一次盗窃被抓,也是在陈某明家里盗取茅台五粮液时被抓的。
另一个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被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的盗窃案,法院把陈某明这个退休的老干部列为第一受害人,肯定是有原因和依据的。常态下我们的人民法院会把受害更严重的列为第一受害人。所以,据此推断陈某明家里被盗的茅台五粮液应该是不少。
此外,检察院还请茅台酒厂和五粮液酒厂鉴定了一批酒,44瓶茅台中有42瓶是假的,8瓶五粮液中有4瓶假的……这些酒,根据判决书描述,多半是李某被抓时尚未卖出去的和平时售卖时被发现是假酒没卖成的。这些酒当中,应该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陈某明的。
总之,我们现在依据司法文书能断定的是陈某明家里的茅台五粮液不少,不清楚的是这些酒是哪里来的。
这些酒,无非两个来源,第一个陈某明或者其家人自己花钱买的,第二个是别人送给陈某明的。现在司法文书里没有交代这些,社会上议论纷纷,一个老干部家里哪里来这么多茅台五粮液,猜测颇多,对陈某明个人和地方的形象都很不好,因此很有查清楚的必要。
如果这些名酒是陈某明自己或者其女买的,必然有购买记录。出示购买记录,查清来源,那就能还陈某明一个清白,终止流言和猜测。如果这些酒是别人送的,那涉嫌受贿和收受礼品,这是违法违纪行为,那应该依法受到处罚。
总之,不管这些酒是哪里来的,都应该查清楚才行,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此事已经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不能任由发酵不管。
12月13日,陈某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到诽谤,虽然诽谤案一般是当事人向法院自诉,只有影响重大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但当地的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了。由此可见,此事影响已经极大,查清这些茅台五粮液到底是哪里来的也就显得极为必要。
鉴于陈某明退休前曾任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中管干部,地方上的纪委监委是无权对其进行调查的,所以我呼吁中纪委国家监委尽快介入并查清真相,给社会一个说法,减少不良的社会影响。
期待,早日真相大白,毕竟倒查20年已经成为当下反腐的常态,不能冤枉干净的老干部,也不能放过不干净的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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