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山东东营一租车公司负责人刘先生遇到了一件“奇葩事”。他去年在一起未成年人驾车肇事维权胜诉后,却陷入“执行僵局”,直接侵权人迟迟未履行判决,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其父被司法拘留,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却要求作为原告的他来支付拘留体检费,让他倍感费解。

12月1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以《胜诉还得倒贴钱?原告被要求给被告支付拘留体检费279元 法院回应:被告没钱》为题进行了报道。
日前,刘先生向记者反馈称,东营区人民法院已将6月4日他在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为被执行人支付的拘留体检费279元全部退还,并道歉。
12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东营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根据法院相关政策,拘留所需体检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自行支付,如确实存在其名下无财产等特殊情况,可申请财政经费垫付。“这个案子的执行法官来的时间不长,对相关政策不太了解。我们已经向申请人刘先生退还了这笔钱,他也表示理解,涉事法官也已经批评教育。”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编辑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