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1月14日发布《情况通报》,公布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被指偷工减料的调查结果。通报称,媒体反映的该项目下水库坝肩边坡支护工程偷工减料相关问题基本属实。
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国家相关部委和福建省已依法依规对数十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罚款金额总计2000余万元。相关部门已对项目的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将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障项目质量安全。
作为国家能源局派驻福建的能源监管机构,福建监管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的授权,履行相关能源的监管职责,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除核安全以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2025年11月27日,《经济参考报》报道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的下水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水库大坝施工中有严重偷工减料行为,坝肩数百根锚筋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实际施工长度大幅缩水,部分桩长甚至不足设计标准的三分之一;多数锚筋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水泥砂浆灌注,施工方仅在桩孔口进行简单封浆处理以应付检查。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方和建造监理方,同属中国电建集团下属企业。
通报显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永安市小陶镇,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总投资74.96亿元,建设单位为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抽蓄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等。其中下水库工程施工标中标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电建,下称水电三局),中标价4.6亿元。水电三局又将下水库的坝肩边坡支护工程分包给陕西旭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下称陕西旭峰公司),分包价0.28亿元,媒体反映的是下水库坝肩边坡支护工程的一部分,上、下水库大坝主体尚未开工。
按照核查结果,施工单位水电三局存在现场管理缺位、未按图纸施工等问题,在关键工序作业时,质检人员未全程在场管理;同时还存在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等违法分包问题。监理单位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华东咨询公司),存在对工程质量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监理制度不严格,未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等问题。建设单位永安抽蓄公司存在现场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针对媒体反映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同属中国电建的问题,通报称,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释义》进行核查,水电三局和华东咨询公司不存在行政上下级关系,未发现两家公司存在参股、联营等关系。
针对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国家能源局责成中国电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水电三局、华东咨询公司的数十人受到组织处理、政务处分和党纪处分;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对水电三局、华东咨询公司、陕西旭峰公司、建设单位永安抽蓄公司各单位及个人罚款金额总计2000余万元。福建有关单位对永安抽蓄公司多名管理人员作出处分。
此外,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证据和对涉事场所现场相关人员询问,媒体反映监理人员接受施工企业的宴请和有偿陪侍情况基本属实。监理单位华东咨询公司已与涉事人员罗某某、张某、马某某解除劳动合同。永安市政府相关部门已责令存在违规经营问题的涉事场所停业整顿。
通报还称,目前,中国电建已组织所属参与抽水蓄能工程建设的单位全部停止作业,开展排查整顿。福建省正在组织对全省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开展排查。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对全国其他地方的抽水蓄能工程开展安全质量集中整治,指导开展抽查检查,重点查处类似相关问题,确保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澎湃新闻注意到,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1月13日公布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水电三局、永安抽蓄公司和华东咨询公司开出合计超过1978万元的罚单。1月14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上述行政处罚正是针对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等问题所作。
具体来看,水电三局因“违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规定”,被罚款18731734.66元;永安抽蓄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罚款5万元;华东咨询公司因“违反监理单位质量责任规定”,被罚款100万元。上述处罚的决定日期为1月7日。